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19〕30号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5-1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组织2018级在校本科生进行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接收计划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法学等9个专业举办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详见附件一:《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一览表》。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2018级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条件:学有余力,对拟修读第二专业有兴趣者;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每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修读一个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修读双学位,不能与主修专业授予学位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专业,不能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生填写申请表。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并交本学院。

2、学院审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的《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进行汇总、审查,并于5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及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统一送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3、第二专业开设学院审查、录取。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和成绩单进行复审,根据计划数和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尤其学生申请数量过多的专业,学院要采取适当的选拔措施,以保证辅修专业教学质量和公平原则。审查结果(通过/未通过)要及时反馈给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及学生本人。

4、名单公示。开设学院对审查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

5、数据报送与备案。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开设学院对审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报送报名数据并备案(报送要求见附件三),系统开放时间:7月1日至14日。

四、教学组织及收费

通过开设学院审查、录取的学生,达到20人的辅修专业方可开课。其教学组织与管理按照《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17〕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费,执行财经处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注意事项

1、主修专业仍是学生修业的基础和根本,不能本末倒置和盲从,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和长远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如累计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或辅修专业一学期内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等情况,应终止修读第二专业资格,并由相应学院报教务处备案。

2、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生,学业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届时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教育的学生,同时还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3、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须同时颁发,有其一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均不予发放;学生如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则不能颁发第二专业的学位证书。

附件一: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接收计划一览表

附件二:鲁东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申请表

附件三: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报名数据报送要求

附件四: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及培养方案

联系人:牛存英

2018级辅修报名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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