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19〕38号关于做好2019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确保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鲁东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4〕6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指标

各学院推荐数量应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数的2%,具体名额见《鲁东大学2019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指标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评选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适当,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

2、通过学院组织的答辩,且成绩评定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全院组织公开答辩和集中评议,确定推荐论文并公示排名,公示不少于3天。

2、学校对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审核通过后公布最终结果。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请各学院将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一份),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2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zv2017@163.com。报送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需包含封面、声明、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成绩评定表、目录和正文(外语专业论文附中文翻译)。如有论文发表的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将支撑材料复印件于下学期3月份前上报以备省级优秀论文评选,届时不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论文(设计)撰写要统一规范,具体要求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标准》执行。正文部分如无标准,可参考附件4要求。

2、评选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必须全部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且文字复制比例不超过15%。

3、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履行专家行为的作用,确保成绩评阅的公平和公正,毕业论文(设计)采取答辩成绩作为论文总成绩的考核方式。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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