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鲁大教字〔2019〕20号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

上传时间:2019-03-21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学生家长三方教育功能,督促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所有2015201620172018级本专科在校生。

二、学业预警类别

预警类型

预警标准

一般预警

必修课程累计有三门至五门不合格

延期预警

必修课程累计有六门及以上不合格

三、学业预警的处理原则

1. 学生达到一般预警后,其重修课程应优先于正常修读的课程,学生应将主要时间用于重修课程的学习,其重修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学生达到延期预警后,在一个学期内有四门及以上必修课程需要重修,不得修读新的课程,直到延期预警解除后,方可修读新的课程。

2. 按照正常修读进度,学生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其学籍应转入到下一年级进行管理,或办理肄业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工作安排

1. 学生自查。2019318~320日,各学院学生进行不及格课程门数自查,其中20152016级学生仅自查201791日之后的不及格课程门数,对于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主动上报学院。

2. 学院统计核查。2019318~325日,各学院结合学生自查上报结果和教务系统导出的尚不及格学生名单,严格统计核查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并完成以下工作:

1)对符合预警条件的学生,将《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2)送达至学业预警的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2)将达到延期预警条件且被限制修读新的课程的学生,由学院将新修读的课程予以退除。

3)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学生,由学院按照学籍异动流程,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4)认真总结分析学业预警工作,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附件3)。

52019331日前,将《鲁东大学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审定存档。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分管教学的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辅导员、班主任、学业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务办教师等组成,并填写《鲁东大学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附件4),于320日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 学业预警工作过程中,对20152016级学生,仅对201791日之后的不及格课程门数执行预警制度。

3.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预警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工作。对本学期被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帮扶教育,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4. 针对达到延期预警的毕业生,由学院按照学籍异动流程,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由学院告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不具备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国企或央企等考试的条件。如若自行报名上述考试,因不能按期毕业而造成的录取后不能报到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 各学院要归档保存《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以备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及帮扶工作的检查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常规内容。

                               联系人:陈蕾   电话:60371

                               教务处、学生处

2019315

附件1:《鲁东大学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附件2:《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附件3:《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

附件4:《鲁东大学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

学业预警通知及附件.zip